档案馆既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,又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,同时还肩负着校史校志研究与爱国爱校教育等任务。主要工作职责为: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;
2.拟订学校档案和校史工作规章制度,并负责贯彻落实;
3.组织协调学校各部门档案工作,对校内档案分室和各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、监督和检查;
4.负责接收(征集)、整理、鉴定、统计、保管、销毁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,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;
5.编制检索工具,编研、出版学校档案和校史资料,开发档案信息资源;
6.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、数字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;
7.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;
8.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;
9.利用学校档案和校史资料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,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;
10.负责校史、校志编纂日常工作和校史馆布展工作;
11.开展国内外档案、校史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;
12.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