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机关和服务单位行政效能建设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改进档案馆工作作风,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,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做出以下公开承诺。
一、严格遵守国家《档案法》等规定,全心全意为社会和学校师生员工服务,做到牢记宗旨,讲究原则,按章办事,依法查档。
二、实行首问负责制度。每个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单位首问负责制的要求接待办事人员,对受理的问题及业务要给予及时办理和答复,绝不拖延推诿。
三、实行限时办结制。要求到校内各单位进行档案业务咨询的,能解答的应立即予以解答;需要到现场进行业务指导的,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,或按照具体要求予以安排;对直接到单位办理的业务,一般应当场予以办理;若因特殊情况当时无法办理,请办事人员留下联系方式,并在当日内予以答复。延时咨询服务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对通过信函、电话要求办理的业务,自受理当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。
四、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。每个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管理服务的有关政策法规依据、办事程序、必备材料,对符合规定、材料齐全的应及时办理,对手续不完整,不能及时办理的,要耐心解释清楚。
五、实行主辅岗工作制度。根据档案馆工作职能确定各岗位工作职责,每个岗位确定一名主岗责任人和一名辅岗责任人。主辅岗责任人互相协助对方做好工作,重要事项要登记备案。
六、实行责任追究制。违反本责任制造成办事人投诉和不良后果的,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书面检查,并视情节处以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;造成严重后果的,给予行政纪律处分。
服务监督电话:029-88302273,邮箱:dag@nwu.edu.cn
西北大学档案馆
2017年1月3日